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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据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申报操作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4-07-0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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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的数据主管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宜昌高新区数据主管部门、经发局、财政局: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22号)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申报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申报操作办法
      2.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样表


附件1
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若干政策(试行)申报操作办法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22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兑现范围
(一)申报主体:注册地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二)时间范围:宜昌市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奖励申报按年度组织实施,每年5月1日到下一年4月30日为企事业单位一个申报年度,每年的6月份组织申报,8月底前完成兑现。
二、实施主体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数据局、市发改委统筹协调,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及拨付,并指导部门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区负责本区域内的项目申报、资金兑现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数据局门户网站发布申报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数据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操作办法组织企业梳理申报项目,汇总反馈至市数据局。企业根据正式申报通知提交资金申请表和绩效目标表。
(二)区级初审。各区数据主管部门会同区发改局(宜昌高新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对企业提交的政策兑现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报所在地政府同意后,由各区数据主管部门行文汇同申报资料报送至市数据局。
(三)集中评审。由市数据局牵头集中评审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所有项目的申报金额和方向等内容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市数据局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经费在市级数字经济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公示名单。市数据局根据审核结果,制定资金奖补方案,并征求区级意见。市数据局行文报市政府同意后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执行。
(五)资金兑现。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下达各城区财政(不含夷陵区),由各区级财政统一将市级、区级奖补资金通过惠企直达平台兑现到企业。
四、资金来源
宜昌城区由市、区两级按5:5承担,夷陵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已发布的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企业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原则执行。
五、监督检查及问责
(一)企业要如实申报,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中介机构要依法依规独立评审,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串通舞弊、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由城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促企业退回奖补资金,同时取消企业和中介机构三年内的申报和评审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统筹实施全市绩效管理并制定整体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政策兑现、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数据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2
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样表
 
凡符合政策措施有关条款在我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需提供企业及法人在“信用中国”等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机构)公章。申报企业应从事数字经济相关行业的研发、生产等经营活动,其中数据企业主要指从事软件开发类、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加工等相关业务的企业。有关具体细则如下。
 
条款 内容 证明材料
适当补贴电价 对新建通用数据中心规模在3000个标准机架以上,超算和智算数据中心规模在100P FLOPS(FP16)或50P FLOPS(FP64)以上,且从国家电网购电的,给予0.05元/千瓦时电价补贴,单个数据中心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出具的发票,需备注月用电量
5.证明数据中心规模的材料,例如服务器采购合同或者省级主管部门盖章文件。
加强网络链路直连建设 鼓励新建宜昌数据中心集群至武汉低于时延3毫秒的直连链路,按建设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的补助。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验收决算报告;
5.证明宜昌数据中心集群至武汉低于时延3毫秒的材料,例如项目验收报告或者省级主管部门盖章文件。
第六条 支持创建数字经济专业园区 对成功创建省级、国家级数字经济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国家级、省级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促进算力应用 对在宜昌城区进行数据标注、清洗等数据处理且数据成果存储和应用在宜昌城区、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交易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数据处理交易合同及对应金额发票;
5.数据成果存储和应用在宜昌城区的证明材料,例如采购合同等。
对使用本地公共算力基础设施的科研院所及企业,年服务费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服务费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主体为宜昌数据中心企业)
4.采购合同及对应金额发票
对租赁宜昌城区数据中心机柜的企业,年租赁服务费超过100万元的,按实际服务费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单个数据中心所有承租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主体为宜昌数据中心企业)
4.采购合同及对应金额发票
第八条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对数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3年财务审计报告(含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第十条 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对注册和纳税在本地的数据企业具有原创性的研发成果,在市内外得到应用推广且年交易额达到500万以上的,给予交易额的4%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文件(2020年1月至2024年4月),申报单位应为第一专利人,申报单位不是第一专利人的应提供收购专利的证明材料;
5.销售合同及对应金额发票。
对主导制定数据产业发展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单位,按10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标准文本(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
对获得算法发明专利的单位,按10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 1.资金申报表
2.绩效目标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文件(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申报单位应为第一专利人,申报单位不是第一专利人的应提供收购专利的证明材料;



样表1
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形式   职工人数  
申报方向   申请资金(元)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情况简介(含奖补资金计算依据和过程)  
申报单位承诺
此次申报项目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申报项目未获取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资金获批后,我单位将按规定使用,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反馈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情况和资料,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如有不实或违规之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申报单位:    (公章)    
                                                          
属地部门核查意见
该项目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申报资料和项目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政策符合性符合申报通知要求。
如存在不符合的情况,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属地数据主管部门:    (盖章)                            



    属地发改:    (盖章)                                 



    属地财政:    (盖章)                                 
填表说明:1.申报方向填写适当补贴电价、加强网络链路直连建设、支持创建数字经济专业园区、促进算力应用、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其中一项。2.申报情况简介填写要求,要对照申报材料要求的内容和申报材料要求,逐条说明情况。
 

样表2
绩效目标表
 
申报单位  
所属城区  



例如:
目标1:申报奖补资金XX万元,支持开展XXX(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扩能、人才集聚、科技创新)方面工作
目标2:支持建设XX项目,提升XXX(如算力应用、数据存储、算法创新、数字产品制造)等方面能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如:支持项目个数、支持市州个数、建设规模等) ≥1个
质量指标(如:项目验收通过率、专利成果转化等) ≥ 100%
时效指标(如: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当年投入使用率等)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满意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
满意度指标 明显
过程管理
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资金转发用时 ≤100个工作日
资金管理指标 资金使用率 ≥ 10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0%
属地数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属地发改
审核意见
 
属地财政
审核意见
 
 
样表3
资金申报汇总表
     
             属地
数据主管部门    (盖章)                     
 
序号 申报单位 申报方向 申请资金(万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填表说明:申报方向填写“适当补贴电价、加强网络链路直连建设、支持创建数字经济专业园区、促进算力应用、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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