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
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
为全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窗口部门实际,在市直部门率先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并以党组文件印发实施。
突出党组主体责任核心。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由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责任三个清单构成,共有15项内容。其中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有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选用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7项具体内容;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有及时研究安排部署、主动支持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当好廉洁自律表率5项具体内容;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有积极布置安排、抓好督促检查、带头廉洁从政3项具体内容。党组和党组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廉政教育、完善机制、建立体系、支持办案。
明确纪检组监督责任重心。纪检组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有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监督、推行履职问责、严肃查案执纪5项具体内容,主要职责是监督、问责、执纪。
通过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特别是党组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组主要领导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都要按照清单内容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部门窗口、交易中心、各科室都要对其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具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