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2期(总第130期)
第2期
(总第130期)
2013.3.21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我中心被命名为“全市‘十个全覆盖’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示范点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示范点”称号
▲市住建委窗口改进工作作风助推特大城市建设
▲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全力服务村级财务规范化服务和管理工作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
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6号)文件要求,近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更名的批复》(宜编[2013]29号),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宜昌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宜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更名后的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不变。
我中心被命名为“全市‘十个全覆盖’政务服务网络体
系建设示范点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示范点”称号
近日,市源头治腐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通报,对全市‘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进行了命名表彰,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被授予“全市‘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工作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示范点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示范点”,在全市命名表彰的25个“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中独占2席。
在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中,我中心以全市“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有序推进、创建标准、问题导向、求真务实”的创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到位,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推动综合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全面规范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秩序,“十个全覆盖”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宜昌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2012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08257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208153 件,同比增长21.5%,办结率达99.9%,其中承诺件提前办结 140955件,提前办结率达82.1%;共组织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765宗,实现交易金额134.95亿元,同比增长30.84%。我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全省居领先地位。
市住建委窗口改进工作作风助推特大城市建设
今年,随着一大批城市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建设,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成倍增长。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结合中心“学创”主题实践活动,从窗口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项目审批提供优质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省、市改进工作作风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强化为群众服务的价值理念,努力提高窗口行政审批的办事效率。二是制定并完善相关政务服务制度。以服务工程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健全完善绿色通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制度,进一步减化流程,优化工程报建和行政审批方式,确保了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
二、坚持务实作风,创新工作思路。一是继续推进审批提速。凡符合审批条件的承诺办件,全部实现当场即办。二是改进“容缺预审”服务措施。在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申请时,对基本符合审批条件,经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限期补交相关材料的书面承诺后,先予通过审批。三是完善办事指南。完善《施工许可证分类办理指南》等办事指南,制作12项办件的示范文本,实现一次性告知,加强现场指导,提高办事效率。四是推行特色服务。对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上门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并落实专人联系对接,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把服务延伸到服务对象身边及工地,
三、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十佳窗口。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建设工程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加强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坚持周例会制度,促进窗口人员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共同破解工作难题。二是提升业务素质。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窗口适时调整人员配置,发挥“以老带新”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员工尽快上手处理实际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推行微笑服务,强调每位工作人员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的“三声”服务;注重人性化服务,从细节入手,用心服务,让服务对象深切感受到住建委窗口服务的真诚热情,树立群众满意、优质高效、服务一流的窗口形象。
(住建委窗口)
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全力服务村级财务规范化服务和管理工作
近日来,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全力服务村级财务规范化服务和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了村级财务代理记帐和规范管理指导工作,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深受全县社会各界好评。
一是进行专题培训。将国家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后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帮助其快速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办理程序及其要求。
二是实施提前介入。窗口人员将手机号码告诉申办人员,随时互通情况,接受提问,解疑答惑,提供有关表格和章程样本等,指导申办人员办理,提高办理业务的质效。
三是提供后续服务。及时为办理单位提供有关手续,方便其刻制印章、开设帐户、发布公告,让社会各界知晓。
目前,全县七个乡镇的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已正常运转,正有效服务全县农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发展事业健康顺利运行。
(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市委、市政府领导。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文明办、机关工委、创先办。
市政府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各审批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