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10期(总第125期)
第10期
(总第125期)
2012.8.14
▲我市全面启动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首期“道德讲堂”正式开课
▲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诚信建设道德评议会
▲长阳县多措并举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市发改委主任蒋正雄到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工作
我市全面启动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宜昌市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57号)。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即在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事业单位,按照依法管理原则,明确工作标准,完善管理制度,理清工作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质量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于7月下旬启动,按组织准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质量更管理体系认证四个阶段推进落实。并成立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系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督办、定期通报。
根据全市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8月3日下午,市行政服务中心在707会议室召开宜昌市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动员大会,对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大会邀请市质监局郭一彬副局长为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推广普及质量管理基本知识,讲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计和编写方法等业务知识。此次培训会是落实全市行政审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大会会议精神、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而举行的一次重要活动。
培训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副主任张武主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杨德生、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分管领导、行政审批科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综合科)
市行政服务中心首期“道德讲堂”正式开课
“以身边人讲身边事、以身边人讲自己事、以身边事教身边人”,8月9日下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内,近50名行政服务工作者齐声歌唱经典道德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拉开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期“道德讲堂”的大幕。按照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领导高度重视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印发了《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讲堂制度,确定了讲堂地点,营造了讲堂氛围,并积极筹备。
首期“道德讲堂”严格按照“五个一”的既定程序有序进行。在集体合唱了道德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观看了中心宣传片《前进中的行政服务中心》录像后,2011年全市行政服务标兵冠军彭玮玮讲述了自己在“忠于职责、热情服务”中的道德感悟和收获,使课堂的学习氛围达到了高潮。紧接着,主持人紧扣行政服务主题,带领与会人员诵读了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文章,引起广大干部职工心灵上的震撼、思想上的共鸣,与会职工纷纷发言讲述了心中感受,并承诺把感动付诸行动。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市行政服务中心以“道德讲堂”为新平台,把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项目化、实践化,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形成“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综合科)
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诚信建设道德评议会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诚信道德建设,增强窗口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意识,8月8日,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诚信建设道德评议会。
评议会分别邀请了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各个层面的代表参加,对中心近年来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诚信建设方面进行评议。评议会上,各位代表高度肯定了中心近年来在开展诚信建设、创优政务环境方面所开展的扎实工作和取得的明显成绩,对中心近年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美化办公环境、创建文明诚信单位的举措大加赞赏。同时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中心的诚信建设工作进行了评议,并对中心的工作提出了“办事流程要进一步公开化、简化”、“窗口人员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中心停车位不足”、“中心一楼湖北银行收费时间较长”等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四个方面的问题,中心管委办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间。
(综合科)
长阳县多措并举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今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对于完善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增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筑牢工程建设及其他公共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屏障、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具有重大意义。长阳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一是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今年3月,长阳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及综合招投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与了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对《条例》的宣贯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招投标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准确职能定位,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以长招委﹝2012﹞1号文件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广泛宣传《条例》,让社会各界能够理解并准确把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增强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识。
二是深入调研,找准当前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于今年3月就招投标全程监督管理新办法施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投标人及代理公司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本次调研,就招投标监督管理新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清理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结合《条例》,对县内出台的招投标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修订,做到既符合《条例》的精神,又符合县内实际,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县住建局、审计局、交通局、水利水电局、财政局等各职能部门在县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共同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
四是翻印读本,引导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共翻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读本350份,发放到招投标工作委员会14个成员单位的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手中,督促综合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重点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监管。同时,为让业主单位准确了解政策,及时将读本发放到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直各单位,督促相关部门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按部门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深刻领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依法参与招投标活动。
(长阳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市发改委主任蒋正雄到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工作
8月8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蒋正雄同志一行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工作。在三楼发改委窗口,中心管委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武同志介绍了中心的基本情况,市发改委审批科科长、窗口首席代表杨波汇报了发改委窗口的工作情况。蒋正雄在听取汇报后表示,近几年,发改委窗口在中心管委办的正确领导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方式,行政审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行政审批改革和创新没有止境,发改委窗口工作要走在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的前列,必须进一步深化“三集中”改革,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蒋正雄要求,发改委要按照中心的统一要求,认真搞好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实现对窗口充分授权,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对其中的节能评估登记表由窗口直接办理,切实做到“应进必进”,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批效率,方便项目单位办事。
蒋正雄强调,发改委在项目服务和行政审批过程中,要进一步更新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积极推行“四个转变”,即“变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变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变限时服务向即时服务转变,变程序化服务向人性化服务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行政审批“零差错、零投诉、零障碍、零距离”。
最后,蒋正雄说,审批窗口要认真总结我委在行政审批方面的成功经验,找出差距不足。按照李乐成市长提出的“项目最少、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三最”要求,要“走出去”,积极向兄弟地市学习。要“引进来”,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取长补短,树立市发改委的良好形象。
据统计,今年元至七月,市发改委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31件,批复项目总投资254亿元。窗口共收到项目单位写来的表扬信4封。
(发改委窗口)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市委、市政府领导。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文明办、机关工委、创先办。
市政府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80份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