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15期(总第115期)
第15期
(总第115期)
2011.12.30
▲温家宝:减少行政审批 坚持市场优先
▲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圆满落幕
▲创新载体强素质优化流程提效率
▲构建“五统一”监管体系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市工商局登记窗口三项举措抓管理
▲简化办事程序推行“立等可取”
温家宝:减少行政审批 坚持市场优先
11月14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14日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强调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温家宝指出,十年来,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分五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地区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国家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温家宝指出,包括行政审批制度在内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审批设定管理不严,监督机制还不健全。要推动中国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设定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突出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投资领域。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二是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要一律取消。
(二)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设定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
(三)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原则上实行一个部门、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和亲切服务。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行政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行政审批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当事人合理赔偿。
温家宝强调,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责任制。
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圆满落幕
12月16日下午, 26个市直单位和13个县市区通过单位内部竞赛、全市公示投票、笔试等环节,层层选拔的30名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宜昌广电中心演播大厅参加了“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演讲竞赛,最终产生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10名,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提名奖10名。这标志着2011年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圆满落幕。市领导邹正金、赵彦博、熊从银等观看比赛。
行政服务标兵10名:分别为彭玮玮(宜昌市出入境管理科)、方自洁(长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罗刚(宜昌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周韦(宜都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高艳(宜昌市房地产权监理处)、熊媛媛(秭归行政服务中心运管所窗口)、李巍(宜都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谭玲(宜昌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熊晓熹(宜昌市房地产权监理处)、胡滨(宜昌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行政服务标兵提名奖10名:黄文茜(五峰县地税局)、王建平(当阳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殷坤(宜昌市商务局)、杨成(枝江市教育局)、侯烨晖(枝江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周华(宜昌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黎琪(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胡青(宜昌市地方税务局三峡分局)、常明明(当阳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杜亚琼(秭归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综合科)
创新载体强素质优化流程提效率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按照“服务百姓创先进、树立形象争排头”的目标定位,突出“行政服务标兵”竞赛、“项目直通车”等亮点,创新活动载体,优化服务流程,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效率。
一、精心策划,扎实开展“行政服务标兵”竞赛
认真组织中心窗口及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开展 “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初赛采取笔试方式,测试中心工作人员的行政服务能力,从中筛选出10名优秀选手进入复赛环节。复赛过程中,由每名选手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展示标兵形象”为主题进行演讲,并接受了业务知识及工作技能的现场测试,经过激烈角逐,最终确定5名县级“行政服务标兵”。通过开展“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热情的职业理念,大幅提高了一线工作人员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创新亮点,全力畅通“项目直通车”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畅通“项目直通车”,着力为全县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围绕建设一流“政务超市”的目标,启动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工作,推行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专班)集中、各部门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专班)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项目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和职责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的“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措施,构建了统一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上,制定了《企业设立登记直通车服务指南》和《工业企业投资直通车服务指南》,协助配合县项目办等相关部门搞好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依托中心窗口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实行项目服务提前介入,现场联合踏勘,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不断缩短办理时限,千方百计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服务。通过畅通“项目直通车”,使审批环节减少9.8%,审批时限压缩60.1%,行政审批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今年1-10月,中心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2万件,审批服务速度大幅提高,办结率达98.2%,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三、分类指导,积极争创优质服务示范窗口
结合中心进驻部门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加强对各支部的督查指导,每月评选一次“流动红旗示范窗口”、“党员服务先锋岗”和“服务明星”,引导来自不同单位的工作人员树立“民生至上,服务第一”的共同理念,倡导“您的事,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承诺,努力打造“听百姓心声,树政府形象”的服务品牌,近年来,中心先后获得了“市级青年文明号”、“市级巾帼文明岗”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
构建“五统一”监管体系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近年来,兴山县针对招投标活动存在的管理分散、权责不明、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按照“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为目标,实现“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的全覆盖”要求,全面推进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建设上了新水平。截止目前,中心共进行各类招投标项目400多项;其中工程招投标250多项,涉及金额17亿多元,节约资金11900多万元;政府采购项目100多宗,采购金额1亿多元,节约资金1000多万元;土地及矿产出让业务近50宗,涉及投资金额2个多亿元,增值2600多万元;产权交易项目38宗,涉及金额1600多万元,增值170多万元。
一、组建统一的综合监管机构 。自2003年10月县行政服务中心试运行以来,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承担着全县招投标项目交易的组织、实施、监督职责。2010年2月,根据《中共兴山县委、兴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兴山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兴山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履行对全县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二、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 。2003年以前,各个行业招投标中心建设分散,部门各自为政,随意性大,运作不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总体思路,对行业主管部门自行设立的招投标平台进行整合,建立综合招投标中心。2003年10月,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在“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内成立,中心定位为政府向社会提供招投标专项服务的集中交易平台,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全部进入中心运作。2007年正式成立了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两个中心合署办公,为兴山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兴山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办管分离”的原则,今年5月,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各乡镇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对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统一的交易平台上,积极探索,着力构建高效、便民的阳光交易平台。2008年下半年,开发建设了综合招投标应用系统,建立了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网站自开通以来,点击率已达22万多人次。依托交易系统,实现了六项招投标监管措施。一是实行核发公告统一制。二是实行网上登记备案制。三是取消资格预审,全面实施资格后审。四是取消了现金缴付方式,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招投标服务系统中通过网上银行从公司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入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退还时也采取退回原账户。五是变以前的人工抽取方式为利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电脑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方式。六是大力推行了工程量清单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
三、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近年来,中心按照全省招投标工作会议的要求,提请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综合监管完善项目建设监督机制的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出台了《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员登记办法》《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办法》《兴山县项目交易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兴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建造师证代保管办法》等制度,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实施过程中建造师代保管、网员登记法人到场签订自律承诺书、留存公司印鉴等管理办法。并已于今年8月1日开始正式全面实施新办法,为规范招投标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截止目前,遴选了6家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代理服务商,建立了代理机构预选库,由业主在库里随机抽取2家进行比选确定。已对进场招标的12个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了押证管理。
四、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评标专家库
以工程建设专家评委为基础,组建了房建水利、交通、计算机、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专业的专家评委库。经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审查筛选和公告公示后,正式发文启用。完善专家评委管理办法,实行评委年度培训、考核和回避制度,对评委弄虚作假、违反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评委资格,责任心不强的到期不再续聘。
五、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行业自律组织
在招投标活动中,按照全省统一的招投标行业自律组织“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制定的《湖北省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认真履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企业道德建设,恪守“守诺、践约、无欺”的市场准则,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内竞争。从进场备案、规范收费、统一代理合同等方面严格把关,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施工企业在进行网员登记时,法定代理人亲自到场签订《行业自律公约》,以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行业自我约束机制。
(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市工商局登记窗口三项举措抓管理
市工商局因单位机构改革登记窗口人员大范围调整,针对窗口人员现状,工商窗口围绕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在新上岗人员到位之际采取三项举措,狠抓窗口管理。
一是采取集中培训、业务讲评以及以考代训等方式狠抓业务学习,提高新上岗人员的业务技能。通过不定期地利用周六或其他时间由分管局长及业务科长集中培训;每周一晨会、每天一讲评制度,对工作进行布置、讲评,对疑难问题进行讨论、解答等形式,努力培养窗口人员的五种能力,即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能力、准确解答咨询问题的能力、严格登记把好审查关的能力、有效防范责任风险的能力、从容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努力做到登记无过失,用语无违禁,服务无投诉。
二是结合工作量、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加强内部考核。窗口工作实行一月一考评,对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名称预先核准、发照、扫描等事项,都制定量化标准,按月予以收集统计排名,并对登记质量实行过错追究。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格局,让每一名干部都进一步强化对登记注册工作的责任感,促使其主动自觉地加强业务学习,培养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在工作纪律方面,从着装的规范、上下班时间、文明用语等方面都进行严格要求。同时,对服务态度进行考核。要求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热情主动,咨询解答必须做到“一口清”,受理服务“零投诉”,尽力让企业能够一次办成事。
三是重新梳理窗口业务流程,完善业务规范。明确和细化了各业务环节的提交材料规范要求和程序要求,狠抓业务流程和过程质量控制,促使8个窗口登记工作更加统一规范、扎实、高效。在突出窗口人员全业务受理能力的基础上,对登记人员实行定岗细分,确定了外资、内资、个体业务联络员。在促进业务无缝融合的同时,形成分工明确、统分结合的联动工作格局,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工作压力传递到人、风险责任确定到人。
通过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目前,工商登记窗口各项工作正在扎实稳步地进行,全体干部精神饱满,学习积极性高,气氛活跃。登记窗口共受理设立、变更、注销、股权出质等登记业务约2500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市工商局窗口)
简化办事程序推行“立等可取”
——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国土资源局窗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健全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效能建设举措”为切入点,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方面,不断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在提高政策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结合用地单位办理事项,采取工作前置的方法,加强了对业务政策法规、受理报件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进一步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把报件内容、审批程序说清。二是在完善措施上下功夫。在配齐配强行政审批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电脑设施,增设了业务报件受理牌,工作人员实行了挂牌上岗。针对进入行政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了报件受理、办结时间、填写要求,明确了各级职责,行政审批通过本单位内部消化综合协调而简化程序,严格实行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三是实现了城镇个人住房国有土地登记发证“立等可取”。为促进城镇个人住房国有土地登记工作的健康发展,方便群众办理个人住房国有土地登记。本着依法依规、简化程序、下放权限、便民快捷的原则,出台了《宜昌城区城镇住宅土地登记实施细则》,充分运用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城镇个人住房国有土地登记发证“立等可取”。 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办证“立等可取”的推出,更加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受理资料、领取证件等个人住房办证业务的办证时间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受理后最快15分钟即可领证,从而实现城镇个人住房国有土地登记发证行政审批“大提速”。
( 市国土资源局窗口)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市委、市政府领导。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文明办、机关工委、创先办。
市政府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80份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