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联办事项
(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二)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新办)
(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检查
(五)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二、服务对象
已获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
三、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一)核验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是否正常有效。
(二)申请新办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
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完整,与共用建筑物其他当事人之间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够适应消防演练需要;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具有职业资格;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程投资额不超过30(含)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含)平方米的餐饮店,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以不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
(四)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五、申请材料
(一)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
(五)所销售散装熟食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合作协议(合同)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七)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八)外设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九)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十)设施设备布局示意图
(十一)申请建立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须提供的材料
(十二)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相关材料
(十三)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平面示意图及说明
(十四)申请通过网络经营需提供的材料
(十五)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十六)单位食堂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十七)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十八)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
(十九)消防安全制度
(二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十一)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注:部分证照数据可共享调用免提交。
六、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打开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找到注册登录。选择“法人登录”进行注册登录,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点击进入。

2.在搜索框中搜索“开办餐饮店”,点击“立即办理”,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区域,按照提示引导,逐步办理。

3.办理人员提交完成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主题申报信息后,可通过个人专属空间(用户空间)查看办件进度情况。点击“我的办事”,查看“联办件”,根据“申请时间”、“办件编码”、“审批事项”查看办件进度。

(二)线下申请
申请人可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市本级:宜昌市民之家四楼C区4C01-4C04窗口。
电话:0717-6859063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
交通指引:广大市民可乘B17/B18/B213公交直达,开车的市民朋友可定位宜昌市民之家停车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