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行政服务标兵”候选人的通知
宜标竞办〔2011〕3号
关于推荐上报“行政服务标兵”候选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方案》(宜政务办[2011]14号)安排,9月上旬,为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上报 “行政服务标兵”竞赛候选人阶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年岗位考核细则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考评,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工作纪律严、社会反响好”的参赛条件和标准,推荐高素质“行政服务标兵”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至“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预期不报送资料的将作弃权处理。
一、资料报送时间:9月10日前。
二、资料报送内容(均需纸质和电子版)。
(一)“行政服务标兵”推荐表(宜政务办[2011]14号文件附表),单位意见栏县市区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或总工会盖章后统一上报,市直各部门的由单位盖章后上报;
(二)2寸红底免冠近照2张(包括推荐表上贴的照片);
(三)个人简介及主要事迹单行材料(1000字左右)。
三、资料报送地点
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1016室,联系电话:6851065)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行政服务标兵通知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80份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