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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1-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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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务党委〔2011〕9

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党委

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办(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安排,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当先锋,现就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示范岗的内涵

  党员示范岗是与党员公开承诺相衔接,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规定性动作和重要措施,是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和争做模范的一个具体体现。党员示范岗既可以是党员个人工作岗位,也可以是一个党员群体岗位(审批窗口或科室)。与时同时,按照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要求,应通过党员示范岗带动群团组织创建“青年文明岗”、“巾帼建功岗”等。

  二、党员示范岗的设立

  (一)党员示范岗标准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科学发展观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示范岗人员带头作用发挥好。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广大办事群众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好。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团结协作,立足岗位、立足窗口完成工作任务好。

  4、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章守纪。

  (二)党员示范岗申报。

  党(总)支部负责人和委员应带头创建党员示范岗,周密制定创建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积极主动向机关党委进行申报。

  (三)党员示范岗审核

  机关党委对党员示范岗的创建要制定统一规划,对申报党员示范岗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征求申报者所在大厅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的意见,经党支部讨论研究后明确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四)建立创建工作机制

  为保证党员示范岗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不断规范岗位行为,使这一活动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机关党委将建立党员示范岗活动台账、定期组织汇报交流、开展党员示范岗的命名评估及考核表彰等工作机制。

  三、党员示范岗的管理

  机关党委对党员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对申报批准的党员示范岗将通过一定形式命名授牌,对党员示范岗定期组织评估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党员示范岗将及时进行调整;凡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立即撤销党员示范岗称号,并收回标牌;对成效显著、作用明显的党员示范岗将进行表彰。今后向上级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从党员示范岗中产生。

  四、党员示范岗的申报

  为增强党员示范岗的荣誉感,进一步激励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充分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机关党委将于2011年9月命名第一批党员示范岗名单。请各党(总)支部迅速组织好推荐工作,每个支部申报1个党员示范岗候选对象,关于2011831日前将《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示范岗申报表》报机关党委(1006室)。

  附件: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示范岗申报表

  20118月23

主题词:党务工作 活动通知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824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员示范岗申报表

党(总)支部名称

党员示范岗

(总)支

月日

机关党委审批意见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