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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10期(总第110期)

日期:2011-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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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期

(总第110期)

                                                2011.08.16   

  ▲全国部分省市区创新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座谈会与会代表参观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化”并举扎扎实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宜昌市再次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正式更名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行政服务中心真情帮扶联系社区开展文明创建

全国部分省市区创新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座谈会

与会代表参观市行政服务中心

  727日上午,出席全国部分省市区创新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座谈会的与会领导及代表一行60余人参观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习交流招投标综合监管体制创新工作经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保平陪同考察交流。

  各位代表在参观考察完中心大楼各行政审批窗口之后,重点考察了七至九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在701召开座谈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赵小谊汇报了我市创新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工作情况。与会代表纷纷称赞:宜昌市创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模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值得学习推广。

  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招投标综合平台、统一招投标规章制度、统一评委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的“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全覆盖,做大“同城合一”交易平台。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全覆盖。通过实行招标文件“双审制”、招标资格后审制、招标保证金统一账户制度和网银支付制度,着力解决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同时,我市投资300多万元开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管理系统,预计今年9月将全面投入使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主任、市招投标管理办(局)主任(局长)刘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副主任(副局长)李兆华、纪检组长雷青松陪同交流。

  (综合科)

  728日,宜昌市城市品牌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在《创建工作简报》第56期刊发了行政服务中心文明创建工作经验。

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化”并举

扎扎实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八化”措施,即创建氛围浓郁化、主题活动系列化、窗口展示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办事办件科学化、大厅环境整洁化、大楼管理精细化、执行纪律严格化,动员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于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去,从自身做起,从服务窗口做起,从所在工作岗位做起,树文明新风,展文明风采,创文明窗口,建文明中心。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在提质中创先争优;推进流程再造,在提速中创先争优;创新服务机制,在提效中创先争优。全面开展“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中心管委办联合市总工会以“彰显服务水平、展示标兵形象”为主题,在全市行政服务领域内开展“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竞赛活动,整个竞赛将角逐出“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10名,“宜昌市行政服务标兵”提名奖10名,对第一名选手将推荐参加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全面开展普通话培训活动。623日,中心专门聘请了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心理中心主任、心理学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黄兴芹老师授课,各审批窗口、各交易中心、办(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近期将组织语言测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和普通话水平。

  (综合科)

宜昌市再次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组织市直各审批职能部门对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0]65号)文件的要求,对2009年行政审批改革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再次进行了自查和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涉及到全市24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所包含的38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新增、取消和调整。74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1]17号文),对调整结果予以确认。新增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植物检疫登记证核发、二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登记核准、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零售批准、导游证、临时导游证核发、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等14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保密档案审批、开办体育类学校审批、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片/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举办陈列展览审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前的检查、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等9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核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归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技术安全检查、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等3项审批项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等级管理、发电企业电费收益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入境枪支持枪证换发、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方案审核/竣工验收、计量器具检定、档案登记、在广播电视专用线路上接挂收看设备许可/敷设/附挂电力通讯线路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中小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审等10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要求。

  (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科)

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正式更名为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近日,宜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宜编 [2011]27号文件,正式批复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更名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据悉,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2010年共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国土资源交易活动619次,实现交易总额84.99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343次,中标金额42.86亿元;政府采购127次,预算金额1.8亿元,实际中标1.4亿元,节资率达16.4%;产权交易4.97亿元,增值率达8.5%。累计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数量和交易总额在全省市州中位居前列。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和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市委、市政府按照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向特大城市迈进的跨越发展需求,更好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作用,在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超前谋划、顺应时势,在全省市州一级率先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更名工作。

  (综合科)

市行政服务中心真情帮扶联系社区开展文明创建

  83日下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副主任李兆华同志一行先后到结对帮扶的西陵区樵湖社区和宜昌高新区城东社区衔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李兆华同志一行分别与两个社区就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有关热点难点问题现场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就下一步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并给予两个社区支持文明创建工作经费7千余元,用于社区制作宣传栏、印制、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支出。

  (综合科)


 

  分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市委、市政府领导。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文明办、机关工委、创先办。

市政府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822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