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下放14项行政审批权限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为优化医药企业经营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卫健委先后出台相关文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4月22日,市卫健委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放射诊疗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医疗广告审查、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外国医疗团体短期行医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等14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下放到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宜昌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自贸区企业、群众均可在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事项,实现“自贸区企业办证不出区”。
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卫健局,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各县市区医疗机构护士可就近办理审批事项。
后续,市卫健委窗口将对下放到自贸区、各县市卫健局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咨询和指导,确保下放的事项接得住、接得好。(文章来源:市卫健委 袁江蓉)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