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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培训会召开

日期:2019-01-0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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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近期,市工商局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812会议室召开了市直部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培训会,31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同志参加了培训。

  会议通报了我市实施“多证合一”一年以来相关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以及对推进落实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今年年初在宜昌自贸片区和宜昌高新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情况做了简要介绍。会议还就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模块操作指引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

  会议指出,“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都是国务院部署的重点改革,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考核项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改革政策的落实。一是要求各部门做好“多证合一”的数据认领及结果互认,不得人为设置门槛,不得再发放已经被整合的备案证明,不得要求企业单独办理备案,要主动上门指导、核查、信息采集;二是要准确把握“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各部门按照审批监管权限对106项改革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并对分类管理出台相应的工作程序规范、示范文本等具体措施或方案,向社会公布;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并在限定时间内做好信息接收、归集及公示。三是各部门要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跟进监管、自动监管、依法监管。要做好承诺告知事项的例行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常态化;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制度,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明确基层监管部门权责;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会议强调,“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虽然二者的侧重点和功能各不相同,但是它们的目的都是简政便民,而且相辅相成,相互衔接。这两项改革事项多、部门广、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转变观点,改进工作模式,不断深化我市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