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 | “标准地”出让加快试点 服务并推动高质量发展
8月以来,湖北省首宗工业类、商服类“标准地”出让在宜昌高新区、点军区相继顺利成交,标志着宜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迈上了新台阶。
“标准地”出让,是指土地出让时,把规划指标、环保指标、亩均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指标都予以明确、定标,带指标一起公开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通过“告知承诺”即可开工,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的一种土地出让方式。
“标准地”出让作为深度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它的推行有利于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有利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更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宜昌高质量发展。其实施路径为:一是通过事前定标准,带指标出让倒逼企业严格对标,量体裁衣,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争取更大的产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事中作承诺,企业在拿地后可以按照“告知承诺制”,作出承诺,先开工建设,审批手续由辖区政府组织专班全程代办,3个月内办完,让企业省时、省心、省钱,拥有更多获得感。三是通过事后强监管,在项目建成后,住建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多验合一”制度进行竣工核验;项目投产后,经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达产复验;同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企业守信给予奖励,失信依法处置,并纳入“信用宜昌”平台红黑名单管理,确保企业履诺守信。
“标准地”出让将在高新区范围内加快试点,优化完善后,明年6月起将在全市铺开,全面覆盖工业类、仓储类、研发总部类和商服类用地。(宜昌市国土局 高世贵、彭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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