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自2018年9月19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对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实施内容
对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内(外)资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等六个服务事项实行“一窗申报、信息共享、并行办理”,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单项申报或一窗同时申报。
二、服务时限
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3个工作日完成 ,银行开户2个工作日完成。
三、办理地点
1.网上办理:宜昌市政务服务网“开办企业一窗办”。
2.窗口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商事登记服务大厅设立开办企业“一窗受理”服务专区,帮办人员全程指导企业申报。
四、咨询电话
0717- 6851455、0717-6455315
特此公告
2018年9月19日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