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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09-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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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

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2009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着力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着力抓好行政服务中心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宜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着力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不断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74号)精神,按照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三集中”工作,切实提升中心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积极推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前移。扎实做好首批推行“三集中”单位实施方案的研究、会商和审定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程,与编制部门共同做好进驻中心各部门行政审批科(室)的定编、定岗、定员和明确职能、充分授权工作,并在新中心投入运行时全部按“三集中”要求实现整体进驻,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口子收费、一个公章办结”的目标。

(三)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建设。在完善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加大培训推广力度,重点解决各层级审批工作人员的认识问题和审批习惯问题,逐步解决审批系统与部门原有系统的对结和互联互通,不断扩大系统使用范围。制定《宜昌市行政审批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完善系统公众应用功能,稳步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批和发证。

二、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清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去年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论证、公示和发布。同时会同各职能部门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编制审批程序和流程,确定现场即办项目和承诺办理项目的步骤、环节及时限,实施流程再造和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五)分步推进并联审批。通过学习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联审批运行方案,并在工业项目的设立审批及报建审批中试行。推行项目申报“一表制”,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即可完成相关部门所需的基本信息。

(六)不断完善审批服务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启动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及“大企业直通车”的运行。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深入企业,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出台新举措,通过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及上门服务等活动,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构建切实有效的监督考评体系

(七)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投诉处理、指纹考勤、统计分析等功能,对部门及其工作窗口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表现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电子监察。

(八)构建完善监督考评体系。进一步强化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使办事群众能通过电子触摸屏、中心网站、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无障碍投诉,并保证每件投诉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调整完善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行政审批工作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目标管理的针对性。

四、着力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招投标监管水平

(九)积极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6号令)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配积极合有关部门,推进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组建宜昌市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切实履行对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对现有各交易中心进行整合,组建政府指导下的综合招投标中心,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

(十)组建全市统一的专家评委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评标专家的选拔、使用、考核、管理等工作,对现有分散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和评标之前现场抽取、专家抽取自动化管理等。建立专家评委责任制,防止招投标活动中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十一)建立健全综合招投标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宜昌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综合招投标的范围、程序方式、组织形式、专家库管理、公告发布、法律责任等,全面指导和规范综合招投标交易活动。建立信息发布、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投诉处理、统计报表等招投标监督管理配套制度,分类完善具体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定,严明招投标工作纪律。通过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

(十二)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把进场交易关,防止场外交易等违规行为,改进和完善交易程序和办法,狠抓现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综合招投标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查,重点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不签订合同等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五、全面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水平

(十三)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修订完善《宜昌市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考核办法》,提请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积极抓好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全面组织开展对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全年多数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半数以上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适时召开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会议。

(十四)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科学制订活动方案。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等工作环节,既推动解放思想,又促进当前工作,实现“党员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十五)切实抓好新中心装修施工的组织协调和进驻运营。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搞好新中心大楼装修施工的招标、施工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和启用。认真拟定各行政审批窗口和交易机构进驻新大楼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搬迁、进驻和运营工作。健全完善新中心大楼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新中心规范、高效运转,在新起点上实现跨越。

(十六)加强机关党建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周密制订活动计划,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各项活动开展,做到一月一个小活动,一季一个大活动。开展“树优良作风,促科学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和“读书思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