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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探索“互联网+食药监服务”机制

日期:2018-05-0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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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食药监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神,在开发建设宜昌“智慧食药监综合服务系统”过程中,围绕为民、惠民、益民,充分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思维,着力优化流程集聚内部资源、对接外部系统共享部门资源、融入主流分享“智慧城市”资源,奋力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2016年底智慧食药监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市县乡三级食药监所有职能全部上线运行,食药监部门保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18大项70子项行政许可(备案)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示等流程,全部“+”到了互联网上,实行网上网下双线运行,民众不断感受到“互联网+食药监服务”带来的好处。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努力探索“互联网+食药监服务”机制

  (一)不同的人办同样的证,办法一样。

  我们对食药监部门保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等18大项70子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法定时间、承诺时间、受理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联系电话、联系地址11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做到了“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并在网上进行公示。譬如,河南的张三与宜昌的李四,都来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要按照要求的条件,上传申请及资料,都会按照同样的程序,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结许可事项,实现无差异、均等化食药监许可服务。

  (二)不同时间办不同的证,随时申请。

  我们将涉及食药监部门18大项70子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搬到网上,在《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页面及“市民e家”都设立网上办事窗口。申办者通过网上办事窗口,随时可以提交申请、上传资料。食药监部门上下班有时间规定,办事民众申请办事无时间限制,敞开申请。不仅为办事民众节约了办事跑路的时间,而且为办事民众提供了非常自由的时间安排。一家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经常是晚上10点,网络不忙的时候提交申请、上传资料,很方便。

  (三)有《营业执照》无须证明,一号办理。

  法律规定,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食药监部门的许可证,实行先照后证。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主体资格合法。推行“互联网+食药监服务”以后,《智慧食药监系统》与《法人库系统》进行了数据对接、交换,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信息生成以后,会及时交换到《智慧食药监系统》。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在《智慧食药监系统》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登录申请人的账户。登录的同时,申请人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信息将会自动共享到《智慧食药监系统》,形成申请人的资格信息。食药监部门凭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的资格信息,就可以为其办理所申请的《许可证》,实现一号办理。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了。教育、卫生、房产等部门的相关资格证信息共享到三峡云计算中心以后,像《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证》、《房产证》等相关资格证件,也不需要再向我们提交了复印件了。上半年以来,《法人库》交换共享了9531条主体数据到《智慧食药监系统》,为办事群众减少《营业执照》复印件9531张。

  (四)你申请我办理网上见,公开透明。

  我们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所有流程,都搬到网上操作。时效公开,程序透明。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是否受理、审查是否通过、是否做出许可决定、什么时候送达的,每个环节的操作人员及主管领导,都能够通过流程图,一目了然;申请人在《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面的《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查询》专栏,通过输入申报号或者企业名称,对自己申办事项的提交时间、当前环节、转入时间都可以了解得清清楚楚。食药监部门的70项审批,都在阳光下运行,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再也不掖着藏着了。“互联网+食药监服务”将流程晒出来,晒来了公开,晒走了猫腻。上半年以来,《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已办结的许可公示信息9811条。

  (五)申请不分远近与难易,只跑一次。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及备案,专业性很强。前期咨询准备本来就要做很多功课。正式启动申请程序以后,以前递交申请资料要到办事大厅,审查需完善资料的需要到办事大厅,现场核查顺利,准予许可,要到办事大厅领取许可证。比较顺利的,至少要跑三趟。每跑一趟,城区至少要1小时左右,来回公汽要花4块钱;县市起码要4小时,来回城际公交要花20块钱以上。

  我们将70项许可(备案)事项的全部流程全部搬到网上以后,只要能够执行资料上传操作的,申请人按照我们每一项办件的提示,按图索骥,就可以上传成功。预审不合格的,会退回来,按照提示,完善资料后再上传申请。受理以后,我们会安排现场核查人员到现场核查,核查合格的,我们的核查人员将会把申请人的纸质申请资料带回审批科,而不需要申请人自己将纸质申请资料送到审批科。审批结束以后,准予许可(备案)的,通知申请人来领取《许可证》。也就是说,现在申请人向食药监部门申请办理各类许可证,只需要跑一次,就可以办成《许可证》。其他跑路的事情,一部分由网络负责跑,一部分由食药监工作人员负责跑。

  (六)大厅申办与网上申办,双线运行。

  在推行“互联网+食药监服务”过程中,我们没有将食药监办事一刀切设计成为“线上”模式,而是在充分评估民众及企业的行为习惯的基础上,既将所有许可(备案)事项及程序全部搬上互联网办理,为网上办事提供全面支持,又保留“大厅办理”的传统模式,包容部分年纪偏大或不熟悉网上上传资料操作的民众。实行网上网下双线申办运行模式。上线运行记录显示,大多数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者通过到办事大厅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监管信息传给当事人,友情提醒。

  我们将“监管法律法规”通过互联网“+”到生产经营者终端,引导

  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将“食品溯源系统”通过互联网“+”到生产经营者终端,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环节生产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义务。将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查办案件、诚信评价等办结信息通过互联网“+”到“三品一械”当事人终端,适时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关键控制点管理,生产经营合格食品药品。

  (八) 职能信息分享给市民,“一点”放心。

  市民最关心的,是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问题。对此,我们将“监管职能信息”“+”到互联网上,通过“市民e家”分享给市民。市民点击“食品检测结果查询”,可以获得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也可以按照“米”、“油”等食品类别,查询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市民按照“条形码+批次号”模式,就可以查询到所购食品是否使用了溯源系统,食品来源是否清楚。点击“12345我要投诉”,市民可以很快反映自己被侵权的情况。点击“企业诚信查询”,市民可以了解被查询企业被监督检查的信息、上年度诚信评级信息。

  二、解放思想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是借助互联网技术,还权于民,解放生产力,激活生产力。职能工作信息化,是一场革命;信息化推进“互联网+”,更是一场革命。革命是否成功,关键在于出发点是为了谁。在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过程中,我们秉承信息为民宗旨,解放思想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

  (一)狠抓办事标准。“互联网+食药监服务”的前提条件是办事标准

  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互联网+食药监服务”的标准。在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过程中,我们成立了推进领导小组,积极解放思想,围绕标准公平,先后出台了《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开展信息惠民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智慧食药监系统使用运行的通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行使用食品追溯系统的实施意见》、《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管理规定(暂行)》等工作制度,将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纳入履职尽责考核,一月一通报。对办事及业务工作标准进行逐项清理,逐项公开。建立起“不同的人办同样的证,办法一样”的服务机制。

  (二)狠抓办事公开。公生明,明生威。食药监办事项目专业性强,要求既要懂业务,又要熟悉法律。办事民众对办事过程往往是既想知道,又忌口打听。在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过程中,我们根据国务院及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下决心最大限度运用互联网资源,将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流程、查询结果全部“+”到互联网上。使我市食药监系统的办证、处理申投诉等为民办事职能全部处于“你申请我办理网上见,公开透明”的环境,食药监管职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狠抓信息共享。传统的观念,食药监管理,就是食药监“管你”。在办事过程中,往往出现“法律规定是这样的,法规要求是那样的”机械解答办事条件、要求的现象。在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权力经济的观念,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还原为权力主体,将食药监部门的定位固化为“公仆”,变“管你”为“服务你”。在开发设计“互联网+食药监服务”流程、积极争取共享“智慧城市”资源过程中,确立了三项原则: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要求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最大限度的减轻办事民众的负担。同时,在内打破了“系统科室化”、“科室封闭化”的信息孤岛现象,对外打破了“一号办理”的壁垒,建立起“随时申请”、“一号办理”、“双线运行”等食药监公共服务新机制。

  (四)狠抓流程再造。“互联网+食药监服务”,流程再造是关键。面对流程再造,是为了方便自己?还是为了让利于民?我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让利于民。积极推行“六改三简”。“六改”优化流程:一是改纸质申请为电子申请,二是改审查纸质资料为审查电子文档,三是改先程序再实地审查为程序、实体审查同时进行,四是改申请人送资料到窗口为现场核查人员到现场查收资料,五是改工作人员送资料到局领导办公室签批为局领导在网上直接签批,六是改职能科室间点对点传送信息为“一键确认、相关共享”。“三简”优化申办材料:能承诺的事项,不再提交证明材料;能共享的资源,不再提交证明材料;不涉及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变化的,不再实地核查。通过清理,将申请者申报资料从23项减少到7项,创造出“最多跑一次”的办事条件,把时间让给生产经营者创造财富,把交通费留给生产经营者经营周转。

  (五)狠抓运行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互联网+食药监

  服务”是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为了使“互联网+食药监服务”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我们一是将食药监信息化项目融入宜昌“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实行一体化部署数据资源、一体化对接共享资源、一体化接入政务专线、一体化配置移动终端。使“互联网+食药监服务”有一个良好的数据交换环境。二是我们将食药监19项职能一体化“+”到互联网上,通过“一号登录、一窗监管、一键共享、一网关联”构架,推进“互联网+食药监服务”。三是与市政府审批系统、法人库及自然人库系统、省局证书系统等外部16个系统实现了对接,将部门之间人与人接触性协调配合,转变为职能系统流程对接,构建起大协同监管机制。为“互联网+食药监服务”营造出“一体化建设,全职能平台,大协同监管”的优秀运行环境。

  半年多来,全市网上申报《许可证》12365件,办结9811条;公示办结许可信息9811条;共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9531;网上采集申投诉信息 607条。在“市民e家”分享食品检测信息13973 条,分享诚信信息 29886 条(2016年度)。市民逐步感受到“互联网+食药监服务”带来的便利。

  三、不断完善提高“互联网+食药监服务”水平

  “互联网+食药监服务”越完善,越智能,越配套,老百姓从中获得的收益越多,民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程度越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要求,围绕信息益民目标,不断提高“互联网+食药监服务”的水平。

  一是优化总体,实施二期。优化“智慧食药监系统”主体构架,积极实施二期工程,不断完善提高智慧食药监系统“互联网+”的水平。在服务办事上,努力争取有关方面对快递服务《许可证》的支持,打造“足不出户”办食药监许可证机制。

  二是落实机构,固定人员。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加强我局及全系统信息化管理机构及队伍建设,使“互联网+食药监服务”有人维护,有人管理,有人提升。

  三是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参与推动电子档案系统上线,按照数据交换机制,推动与企业信用系统、省政府诚信系统、省食药监局管理系统等系统的有效对接,切实解决多次录入数据、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

  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积极参与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立法建设,为各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