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办成一件 |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联办事项
(一)保障性住房信息核查
(二)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
(三)车辆信息核验
(四)城镇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指分散供养,下同)、中等偏下收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收入信息核验
(五)婚姻信息核验
(六)新就业无房职工学历信息核验
(七)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八)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
(九)市场监管登记注册信息核验
二、服务对象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中等偏下)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注:适用于宜昌市城区(含夷陵区)
三、办理时限
17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宜昌城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5倍。
3.家庭财产(含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低于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4.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申请人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宜昌城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内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3.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连续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持有宜昌城区居住证并以灵活就业身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2.申请人收入低于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5倍。
3.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住房。
(四)其他说明
1.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在宜昌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2.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符合保障条件的,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3.自申请之日(含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房产登记、交易、析产记录(因重大疾病治疗等特殊原因出售住房的除外),或在城区承租公房并在承租期内的,视为有住房,其保障面积应扣除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五、申请材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中等偏下)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2.申请人毕业证书
3.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4.宜昌城区居住证
5.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
(四)其他说明
1.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提供租房合同、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
2.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且为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不能提供正式聘用合同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注:部分证照数据可共享调用免提交。
六、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打开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找到注册登录。选择“个人登录”进行注册登录,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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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搜索栏输入“公租房”,点击搜索,再点击“在线办理”。办理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区域,按照提示引导,逐步办理。
- 查询办件进度。办理人员提交完成公租房“一件事”主题申报信息后,可通过个人专属空间-我的办事-我的办件-联办件,查看办件进度。

(二)微信小程序办理
- 打开微信“宜才码”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租房补贴服务”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点击预约申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区域,按照提示引导,逐步办理。


2.办理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可通过“我的”-“我的预约记录”,查看办件进度。

(三)线下办理
申请人可通过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市本级:宜昌市民之家一楼B区1B18-1B20窗口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
交通指引:广大市民可乘B17/B18/B213公交直达,开车的市民朋友可定位宜昌市民之家停车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咨询电话:0717-6213065、0717-6753811(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3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