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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添新措 “告知承诺制”落地试行

日期:2019-04-30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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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第一张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的施工许可证在宜昌自贸片区(高新区)办证大厅,向项目业主宜昌市天济药业有限公司正式发出,标志“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今年以来,宜昌市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去年 “四多合一”(多审合一、多评合一、 多验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学习先进经验,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营商环境的要求,市住建委与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制定了《宜昌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及配套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于7月1日起正式在宜昌自贸片区(高新区)试行。企业投资项目在完成用地预审后,项目业主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告知的行政审批事项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根据需要提前开工,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的服务监督管理工作。项目业主在项目主体封顶前补齐各类审批手续所需资料,项目竣工后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可让项目提前一个月时间开工,促进了项目早投产、早收益。